书院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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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院总院简介和职能

郑州工商学院自2021年起在兰考学院实施书院制,开展书院制育人模式探索,目前建有立德、树德、怀德、厚德四个书院。书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把立德树人工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,使思想政治工作力量下沉书院,润物无声地完成对学生的价值塑造和思想引领。

书院总院是兰考学院全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行为养成教育和学生管理、服务的职能部门,以人才培养为中心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为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,指导学生健康成长、成人成才而服务。书院充分发挥兰考学院建于焦裕禄精神发源地的区位优势,在思想引领上,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践行公仆情怀,永葆求实作风,发扬奋斗精神,淬炼道德情操,把焦裕禄精神带进新征程,将焦裕禄作风弘扬在新时代,为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尽职尽责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。其具体职责有: 

1、贯彻落实国家、省有关学生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教育思想、办学理念及执行校学生处的各项规定。

2、负责指导、协调、监督、评估各书院的运转情况,负责育人导师和学业导师队伍建设、业务指导与管理,统筹书院各项活动的开展,统筹指导各书院建设发展。

3、负责四个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;组织实施对学生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,品德教育、诚信教育、纪律教育、法制教育和其他日常教育。

4、负责四个书院普通本专科的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。

5、负责四个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、咨询与危机干预、学生突发事件处理,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工作。

6、负责四个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、 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。

7、根据书院大学生心理特点全面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辅导或咨询,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, 优化心理品质,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,提高心理健康水平。

8、负责贯彻执行校学生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类奖、贷、勤、助、补工作事宜。

9、负责学生宿舍的具体管理,包括日常管理、纪律监督和检查(学生宿舍卫生、学生晚归、夜不归宿、使用违章电器等情况)。

10、负责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